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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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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买卖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工具)设备购销协议:

1. 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设备及工具(附清单 张,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总金额:RMB大写金额: 以上价格包含:√长途运费、 √短途运费、√现场装卸费、√安装费、 √税金、 √其他费用:

2. 安装:

2.1乙方负责所售设备的安装调试,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使用培训;

2.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预做地基,负责电源线的安装;以上工作的展开乙方应派人员协助,保证安装能够顺利展开之后,方能进行设备安装。

2.3设备的保修期是 年,如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免费提供所需零配件(消耗配件除外),其他设备或工具按厂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4甲方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日常操作使用和维护,由于甲方人员不正当的操作使用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但乙方应予协助解决;

2.5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安排人员协助乙方。

3. 交货、验收及售后服务:

3.1本合同内主要设备(包括: )的交货期为: ;

3.2货到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验收设备的数量及型号、质量等,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销货单上签字或开出签收单给乙方,并加盖公章;

3.3 甲方指定本合同设备签收人: ,证件号: ,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的设备安装负责人是: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3.4乙方安装调试时间预计为 个工作日;

3.5乙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验收;因为甲方原因在此期限内没有验收则视同甲方已验收,甲方不得因此改变付款方式;

3.6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安装设备,延迟一天交货或安装甲方从总货款里扣除 元;

3.7 乙方售后服务如下:(质量、质保、维修服务、定期服务、培训等)

4. 付款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双方按照以下方式付款:

4.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定金: 元;(大写: )

4.2本合同中主要大型设备(包括: )到货后,由甲方再付款 元,乙方于 日内开具全额发票;

4.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个月内,甲方支付尾款 元;

4.4乙方收款账户为:

名称:开户行:账号:

5. 违约责任:

5.1乙方按照合同供货,负责安装调试及培训,保证所售设备能正常使用,满足甲方需要。在乙方安装调试、培训并开具足额发票后五日内,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甲方逾期未付款或拖欠货款,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如期安装调试,未及时进行培训,或安装调试及培训不能满足甲方业务需要,后期未有依约维修服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每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于 日内提供相关证据,由双方另行商议本合同更改事宜。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合作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裁决。

8、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2

买方一:

买方二:

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货物供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附件3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详见附件3

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10天内,乙方应将有关材料的技术资料提供给甲方和丙方各一套。同时还应将上述资料完整地随货提供一套。

第二条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或指定仓库。

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移交甲方前负责保管。

合同交货期:

货物移交甲方前,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和派专人保管,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移交甲方时,双方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乙方发货前48小时,应将货物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运单号、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以传真或电传方式通知甲方和丙方,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保证满足本合同第一条所要求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包装及运输

货物包装应按照国际及中国国家、货物使用地地方规范、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包装费应包括在货物总价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包装箱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和起吊部位标志,组装件应有明显的组对标志。

运输

1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内。

2货物计划装运前2周,乙方应将以下内容通知丙方:货物待运日期、运输方式、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装运地点名称等。对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在3周前将特殊要求的说明文字传真至甲方及丙方。

第四条开箱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所有材料均应按附件3所列内容提供,并确保符合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并提供有关质量合格证明。

货到工地后日内,由丙方、甲方、乙方和监理共同根据合同要求的产品型号、供货范围、数量及产品合格证等进行验收,清点验收无误后,共同签署验货证书。如因包装、运输不当造成货物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补充、更换的责任。

货物到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

①产品合格证书

②原产地证明文件

③使用说明书

④出厂检验报告

⑤相关数据指标说明等。

所有货物到达工地后,在与甲方交接以前,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若甲方或监理对所验货物有异议,应该于开箱后天内向乙方提出,实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补换,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后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所交货物外观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共同签署本合同。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1. 签约后支付总价_________%的定金;

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_________%的货款;

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_________%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2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3

凡涉及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4

1.乙方保证所提供设备是由原生产厂商供应的、全新的、未曾使用的,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和性能;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正确维护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5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6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7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1.设备技术要求:_________。

2.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3.出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_________份。由买受方在_________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4.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8

_________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9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设备买卖合同12

出卖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设备验收

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 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 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 设备交付

1. 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 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 付款

1.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2. 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设备协定款后,乙方将拥有此设备的一切权利,从此旧设备与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机款,表明甲、乙双方对此旧设备的买卖协议正式生效,旧设备买卖程序结束,旧设备全部产权实现了自动转移。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13

甲方:(卖方名称)_____________

乙方:(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将下列医疗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下列医疗设备。

二、设备规格

1.名称:(如:B超仪、X光机、手术床等)

2.型号:(如:ZB-123、XY-789等)

3.技术参数:

(在此列明具体的技术参数,如医疗设备的外形尺寸、功率、电源电流、频率、重量、电压、频率、X射线管电压、电流、曝光时间、滤网等)

三、设备交付和验收

1.设备数量:(此处列明实际的设备数量)

2.设备要求: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及标准,能正常运转,不存在质量缺陷。

3.设备交付:(在此规定设备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4.设备验收:在验收前,甲方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乙方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以验收报告为准。

四、设备价格和支付方式

1.设备价格:(在此规定设备单价和总价)

2.支付方式:(在此规定付款方式、时间和地点,如:乙方应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设备支付款项转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质保和售后服务

1.质保期:(在此规定设备的质保期,一般为12个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改变)

2.质保范围:(在此规定质保范围,阐明甲方需承担的质保责任)

3.售后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服务,并提供技术咨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保养手册等资料。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若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设备,或向乙方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设备,甲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违约:若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设备款项,或不予验收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设备交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交付和验收后终止,但质保及售后服务条款仍继续有效。

九、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人民法院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买卖合同1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额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定金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余款,待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称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的义务。第七条若发生

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纵,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项之款项,其余金额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则无论乙方是否实际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

第七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毋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八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10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并给付乙方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5

买方一: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二: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货物供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

1.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附件3

1.2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详见附件3

1.3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10天内,乙方应将有关材料的技术资料提供给甲方和丙方各一套。同时还应将上述资料完整地随货提供一套。

第二条交货

2.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或指定仓库。

2.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移交甲方前负责保管。

2.3合同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

2.4货物移交甲方前,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和派专人保管,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移交甲方时,双方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2.5乙方发货前48小时,应将货物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运单号、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以传真或电传方式通知甲方和丙方,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2.6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保证满足本合同第一条所要求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包装及运输

3.1货物包装应按照国际及中国国家、货物使用地地方规范、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包装费应包括在货物总价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3包装箱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和起吊部位标志,组装件应有明显的组对标志。

3.4.运输

3.4.1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内。

3.4.2货物计划装运前2周,乙方应将以下内容通知丙方:货物待运日期、运输方式、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装运地点名称等。对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在3周前将特殊要求的说明文字传真至甲方及丙方。

第四条开箱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4.1所有材料均应按附件3所列内容提供,并确保符合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并提供有关质量合格证明。

4.2货到工地后______日内,由丙方、甲方、乙方和监理共同根据合同要求的产品型号、供货范围、数量及产品合格证等进行验收,清点验收无误后,共同签署验货证书。如因包装、运输不当造成货物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补充、更换的责任。

4.3货物到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①产品合格证书②原产地证明文件③使用说明书④出厂检验报告⑤相关数据指标说明等。

4.4所有货物到达工地后,在与甲方交接以前,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5若甲方或监理对所验货物有异议,应该于开箱后天内向乙方提出,实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补换,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后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所交货物外观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0

1.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2.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_________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_________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1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付。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免费将全部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规定的产品配置在甲方指定现场进行验货;甲方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安排乙方安装、调试;在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三日内,双方进行最终验收,以甲方签字的验收报告为准。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立即提出书面异议,如在三日内乙方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2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3

1.出卖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2.现场验收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进行。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4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2.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5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0

设备转让方(下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设备回购方(下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现转让 型号挖掘机 台给乙方,工作小时为: 小时,出厂编号为: 号,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 ,大写(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预付现金人民币 元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提走。如在订金预付时间(上述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货物处理给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的作为损失。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挖掘机的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合法有效证件手续。

(3)如该挖掘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协议签定前挖机的产权、债权、债务问题与乙方无关。如果引起纠纷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若购机时在XX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XX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签定本协议后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 (手印)

乙方姓名: (手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6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7

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医疗设备,详细配置请见附件:合计¥设备名称单价数量小计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所有设备的总价格为人民币,本价格包括增值税、包装、运输、保险等一切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运行的所有费用(含税金和附加费用)。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8

1.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的,当事方可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交货的,应当归还甲方已付款项。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一方应在一周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关的证明。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19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价款,即人民币。

2.在甲方未付清本合同全款前,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乙方。

3.甲方以转帐支票或从开户银行直接转帐至乙方指定银行及帐号支付合同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20

1.甲方发生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应支付款项部分的5%。

2.乙方发生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应交货部分的5%。迟延交货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或货物安装调试后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由此造成迟延交货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21

1.“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2.“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3.“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4.“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设备买卖合同精选篇22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经双方确认后形成正式文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补充协议及备忘录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4

设备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 由于甲方设备多余,现将其转让给乙方,该设备工作小时为XX,出厂编号为XX。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协商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乙方在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XX元。货物将于XX年XX月XX日提走。

2.甲方出售该设备并提供该机的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以及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窃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如果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遗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于甲方所有。

5.如果甲方在购买该设备时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未能缴纳清楚贷款,甲方出售给乙方后银行将追缴任何尾款和责任清偿,此外,如出售给乙方后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误工费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应在自己的场地上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并保证乙方能够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将该机的产权交由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能够共同遵守此次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

8.此次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果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经营或多人合伙经营,则需要所有相关人员共同签字并按手印生效。

10.甲方银行收款账号:

乙方银行转款账号: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电话:电话:

单位:

签订日期:年月日

设备买卖合同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于____县德____镇玉皇阁大市场门面一间出售给乙方。

二、门面出售价格为:总合计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三、乙方付清款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理一切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四、甲方交门面给乙方后,不得留有任何债务给乙方,由甲方负责。

五、门面出售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门面使用权属甲方所有,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门面。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以后门面使用权永久性属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哪方违约,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该方负责全部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6

买方(即使用方):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卖方(即制造方):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定购设备一套,特立和他如下:

一、设备名称

二、技术说明(见附件)

三、设备制造、安装、调试:

(1)本设备从乙方收到甲方所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准时将本设备制造安装好。设备调试为30个工作日即本设备甲方付出定金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天内将本设备交付甲方使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本设备按装调试的,工期顺延。

(3)自本设备安装完成之日起_______天内,因买方原因不能配合卖方试车,视同试车完成,买方须按合同付款。

四、包装及运输:本设备包装及运输由甲方负责。

五、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

(1)设备在安装好好后进入设备调试阶段,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期为_天。(在此期间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食宿)

(2)设备正式通过甲方签字收之日起本设备由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壹年。

(3)在保修期内,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零件费及差旅费。

六、设备单价及付款方式:本合同中设备的税后总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正,付款方式按以下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元)作为设备定金,设备制造过程中(合同签订________天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即人民币______整(¥______元),即仍做为进度款。设备制造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整(¥_____元),款到发货。设备安装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调试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即人民币拾万元整(¥__________元),自本设备收之日起________天后的第一周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违约处罚

乙方承揽设计、生产本合同设备整机,要认真负责严谨科学地加工制造本设备,并保质、保量、准时将本设备交付甲方使用,若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付部份货物价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设备买卖合同7

受让方:____(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型号____________,经双方约定价格为85万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金额,其余转让款人民币55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30万元后,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设备一经转让,由此设备引发的一切事宜包括维修、安全事故、经济事件等由甲方完全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8

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电厂”是指_____电厂。

“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现场”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__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套

第二条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供货范围

第七条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一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万元(大写:)。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万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相关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每套合同设备经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交货

第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他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天前及[ ]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 ]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急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 ]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天内[对急用者应在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

(零担)/(散货):

第三十条收货单位: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第三十四条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第四十四条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退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个月]内返供方。

第七章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在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与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 ]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相关部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提前[ ]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个月。

第七十五条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小时完毕后,应在个月内进行。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 ]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小时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个月,则此后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机器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式中: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如班);

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第十章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 ]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 %],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个月内,对于那些在[ ]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锅炉:

(1)如果锅炉效率在[ ]时低于保证值,每降低%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额定条件下,锅炉出力低于保证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在[ ]工况下,空气预热器内漏风系数δa值在按图纸要求安装和经过认真调试后,并经供方驻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投产时要求≤[ ],运行一年后要求≤[],以上要求每升高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汽轮机: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发电机:

(1)发电机在额定氢压、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素,氢气冷却器入口冷却水温度为[]℃的条件下,且定、转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过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发电机的效率比保证值每降低%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发电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供方向需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5倍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需方有权要求暂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试验。此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替换件。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笔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第九十四条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按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仲裁地点为[ ]。

第一百一十六条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相关部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一式正本份,副本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审查单位正本份,副本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供方

名称:名称: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传:电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字:签字:

签字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审查单位:(盖章)合同审查单位:(盖章)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9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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